景旺电子:股票异常波动期间,控股股东存在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票情形

景旺电子7月29日公告,公司股票于2025年7月25日、2025年7月28日、2025年7月29日连续3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%,根据《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》的相关规定,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。经核实,公司本次股票异常波动期间,控股股东智创投资于2025年7月25日存在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票的情形,该减持行为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,不存在违规减持的情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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