宏达新材6月12日公告,此前披露,控股股东江苏伟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(简称“江苏伟伦”)因涉嫌单位行贿罪问题被立案调查。公司近日收到江苏伟伦通知,经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,江苏伟伦因犯虚开发票罪,被判处罚金30万元,犯单位行贿罪,被判处罚金150万元,数罪并罚共被执行罚金180万元。本次事项系针对公司控股股东江苏伟伦,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及规范运作方面不受相关影响。
宏达新材:控股股东因犯虚开发票罪和单位行贿罪共被执行罚金180万元
来源:界面新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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